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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005 一个老故事,及其他一个老故事: 一个人一生行善,死后阎王仍判他到世间做人,可是投胎成为怎样一个人呢?阎王让他自己决定,于是他说:“千亩良田丘丘水,十房妻妾个个美。父为宰相子封侯,我在堂前翘起腿。"阎王听罢,拍案而起:“老兄!世间如有这种事,你做阎王我做你。” 其他: blogbus又在维护,烦。决定即日开始,msn空间与bolgbus保持同步更新,既为备份,也算互补。亲此。 别拧我,疼~~~ 还是大学时候,现代文学课,讲徐志摩,该节课老师边讲边声情并茂诵读老徐的典范作品,譬如康桥,譬如莎扬娜拉,末了,说到老徐同学部分时候的肉麻不堪到何种程度,举例曰,老徐某首情诗,或曰调情诗,题目曰:《别拧我,疼~~~》
不过我并不想批评老徐,毕竟,恋爱这玩意儿原本就是拿肉麻当有趣,在恋人之间什么都没错,只要不公开展览就好了。从前好奇,慕名看《上海宝贝》,末了就记得一个引言,大意曰:无论你把性说成什么,它总不会是高贵的表演罢。——我对恋爱的感想,大体如是。
不过还是不过,我也不是想说恋爱,不过是因为自己也在疼罢了——不但疼,还不是香艳地遭拧——只不过是照例因为手脚笨拙,在扣腰包的带子时把拇指扣在里面,指甲一侧登时鲜血淋漓罢了。照说这伤口不过一二毫米,血虽然浸润了整只指甲许久,倒也不至于令人惊骇,活到这把年纪,谁身上还不曾千疮百孔呢,这点子小伤何足挂齿?
可就是这点子小伤,让我长假的后几天过得极其不爽。盖因伤的偏是拇指,干吗都要用的地方。不说别的,吃饭穿衣洗漱总得做吧?作为一名女光棍儿,什么都得亲历亲为,洗菜洗碗洗自己马上都变成艰巨的功课,痛不可挡也。这几日如果有人偷窥,大约只见我每每靠近洗碗池捧住一只碗皱起两道眉翘起大拇指作勉力忍受状。
人这么大个身体,怎么一点点小伤,就磨难至斯?这个把月一直在复习卫斯理,别的且不说,他老对人体的诟病我是双手双脚赞同地:人类有这么复杂的身体,怎么随随便便就会完蛋?怎么一点点小伤口就能痛彻心肺甚而至于送人上西天呢?与其如此,还不如索性来个简单的,结实的,可再生的,哪怕是蚯蚓,也简单方便啊!当然,这不是说我想变成一条蚯蚓,吭吭。
人类在进化吗?先天不足后天补,然后后天补的,都是外在,内里到底同原始人有了多大区别呢?至少,在我捧着自己受伤的手指头哀叹时,我觉得,自己同百万年前在山洞里茹毛饮血的老祖宗们简直同病相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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